荷兰人工受孕诊所问题多,又一家被揭违例操作,同一捐精者竟有50个子女
荷媒《人民报》近日拿到了卫生保健督察局(IGZ)的一份内部报告,IGZ在报告中对Arnhem市 Rijnstate医院做出批评,该医院的精子库在2014年频繁使用15位捐助者的精子,违反了荷兰法律的有关规定。按照荷兰法律规定,同一名捐献者的精子最多可以孕育25个胚胎,而这15位捐献者平均子女人数超过了36人,其中一名捐赠者甚至拥有50名子女。这15人的精子使369名妇女成功受孕,共产下548名儿童。
Rijnstate医院对《人民报》的报道做出回应,在其网站上写道:“我们的登记系统当时没有将同一位捐精者和同一名妇女的多名子女进行统计,”因此接受捐献的妇女有机会生下与第一个孩子拥有相同父亲的第二个孩子,“我们不就以后就对系统进行了调整和改进。”
此外,医院方面还表示已经向捐精者和接受捐献的妇女通报了这项调查:“大部分捐精者和妇女都认为子女人数超标没有问题,除了一名捐精者和一名接受捐赠的妇女以外。”后者一起向医院提出诉讼。
荷兰法律之所以限制每位捐精者子女的人数,一是为了降低这些孩子之间发生关系的风险,二来是为了防止捐精者需要与过多的孩子保持联系。
在荷兰,一些“同父异母”的试管婴儿长大后,通过互联网寻找自己的兄弟姐妹。一名叫做Maaik的女子,最近就曾经跟25个“兄弟姐妹”聚会,寻找彼此的相像之处,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情。
她估计,她的“兄弟姐妹”的队伍还会扩大。但是她主张限制捐精的数目,为了防止日后“兄弟姐妹”谈起恋爱而不知情,那就乱套了。
有据可查的资料
有据可查的资料显示:
到2004年为止,荷兰有大约4万名婴儿是以人工受孕的方式出生的;
从2004年开始,所有捐赠的精子、卵子和孕育的胚胎资料,都要作出登记;
2004年之前出生的“试管婴儿”,要寻找其“生物父亲”,可以向专门机构FIOM提供自己的遗传基因材料;
目前,该机构的资料上,有346位精子捐赠者,961位“试管婴儿”资料,最新的资料是2016年11月份的;
从2010年12月到2016年11月,有154对的遗传基因资料是相吻合的,这些精子来自35位捐赠者,多数捐赠者的精子只是孕育了两至三名婴儿,最多的一位,孕育了21名婴儿。
“把捐精作为爱好”的已故诊所老板问题出现更早
上月以89岁高龄去世的荷兰Barendrecht人工受孕诊所Bijdorp老板Jan Karbaat,经过遗传基因检验,被披露至少用自己的精子孕育了19名试管婴儿。现发现,其问题出现得更早,在上世纪70年代,他在鹿特丹南区医院(Zuiderziekenhuis)担任技术院长期间就用自己的精子,为多名妇女人工受孕,至少有3名试管婴儿跟他的遗传基因吻合。
根据一份1980年的医疗杂志《Geneeskunde》,1973年至1978年期间,在这家医院中有659名女性做了人工受孕手术,诞下了338名试管婴儿。
他在这所医院中当了15年的院长,1979年辞职,理由是健康的原因,但是,据说是实际上他跟专科医生们发生了冲突。1981年他在接受一份报纸《鹿特丹新闻》采访的时候说,他把捐精作为一种爱好。
他承认,他的很多同事认为他的捐精行为“不道德”、“不干净”,是“对自然的亵渎”,因此,和同事相处不来。
离开医院之后,他就自己开设了Medisch Centrum Bijdorp,发展成为荷兰最大的人工受孕中心和精子库,一些精子还被送到荷兰的医院,甚至出口外国。但是,后来被发现管理混乱,资料不全,2009年被关闭,健康部表示展开调查,甚至要法律起诉。但是,直至当事人去世,也没有下文。由于一些当年的试管婴儿及其父母打官司,法庭最近才没收了他的日常和用品,作遗传基因的对比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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