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64年之前,英国和荷兰共和国一直保持着和平相处,但这并没有阻止几艘英国护卫舰进入新阿姆斯特丹港,要求该市以及更大范围的新荷兰省投降,这也拉开了第二次荷英战争的序幕。最终荷兰人投降,在1665年,新阿姆斯特丹被重新命名为Duke of York的名字。
在1673年的第三次荷英战争期间,荷兰人设法再次占领了这座城市,并将其重新命名为New Orange。然而,随着1674年威斯敏斯特条约(Treaty of Westminster)的签订,这座城市被归还给英国人,英国人将它重新命名为纽约(New York),而荷兰人得到了苏里南作为回报,这在当时具有重要的战略和资源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