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德兰七省联合共和国(Republic of the Seven United Netherlands)存在于1581年至1795年。分别是:
1,The Duchy of Guelders (Gelderland in Dutch)
2,The County of Holland
3,The County of Zeeland
4,The Lordship of Utrecht
5,The Lordship of Overijssel
6,The Lordship of Frisia
7,The Lordship of Groningen and Ommelanden
共和国的七个省都有自己的独立政府,非常强大。在这个时期(16世纪晚期和17世纪),各省主导着世界贸易,建立了一个庞大的殖民帝国,拥有最大的商船队。The County of Holland是当时世界上最富有和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十七世纪也因此被称为荷兰的“黄金时代”。
直到17世纪后期,先后与英国和法国交战并战败,开始衰落。1795年荷兰被法兰西帝国占领,荷兰共和国灭亡。拿破仑先后在此扶植了巴达维亚共和国与荷兰王国(Kingdom of Holland)。直到1815年拿破仑倒台,法军占领结束。
拿破仑战败后,奥伦治的威廉六世被邀请担任“君主”。1813年11月30日,他在席凡宁根登陆。两年后,也就是1815年3月16日,荷兰联合王国(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宣告成立(荷兰和现在的比利时、卢森堡组成)。
正如历史所述,荷兰联合王国随着比利时的分离而终结。比利时走了自己的路,王国的地图被重新绘制,就这样,我们今天所知道的荷兰王国(The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