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荷兰媒体报道,此前政府房产部门表示每年需要建造10万套住房来解决住房短缺问题,房产部长De Jonge希望在各个城市中公平的分配不同类型的房屋建造指标。比如荷兰所有市政在几年内至少拥有30%的社会出租住房。
房产部门发扬人对媒体表示:“通过这种方式,各地的可用房屋的分布会更合理,对于中等和低收入人群来说是有好处的。”
有媒体表示,政府房产部门强制性最低30%社会出租住房的目标是“拍脑袋”想出来的,各地市政可能没有办法做到这一点。
北荷兰省城市Castricum的市议员Paul Slettenhaar公开表示,30%社会住房是一个无法实现的目标。“我们不能在短期内走那么远,这意味着未来几年我们市只能建造社会出租房屋,同时还需要建造负担得起的自住房屋。”
据统计,目前至少有20多个小城市有类似想法。“听起来很不错,有那么多经济适用房,但是谁来付钱?”
还有一些城市市政表示,De Jonge的目标否定了他们自己建造计划。“去年我们启动了一个住房计划,确定为自己的居民建造房屋,但是现在的做法,很不民主。”
据悉,目前荷兰各个大城市对社会住房的目标没有提出反对意见,因为很多城市已经实现这一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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