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荷兰已将街头性骚扰定为刑事犯罪,但一项覆盖七个城市的执法试点却收效甚微。
据荷兰媒体AD调查,过去两年间,专门负责执法的监督员仅开出了六张罚单。当地政界人士直言,现行法律条文给违法者留下了太多的漏洞。
自2024年7月1日起,荷兰已将街头性骚扰行为定为刑事犯罪,允许警方对肇事者采取行动。此外,在七个城市还开展了一项为期两年的试点项目,培训了专门的执法人员,授权他们可以对肇事者开具正式报告,随后由检察机关(OM)评估是否将该案件提起刑事诉讼,一旦定罪,最高可判处三个月监禁或最高10,300欧元的罚款。
然而到目前为止,市政执法人员的报告仅导致了六笔罚款。其中,乌得勒支有两名违规者被罚款,还有一名违规者因无力支付罚款而被判入狱两天。阿纳姆有一名男子被罚款,另有八份报告尚待检察院或法官处理。在鹿特丹,执法人员共开具了四份报告,而且全部指向同一个人,该男子最终被处以280欧元的罚款,其中180欧元为缓期执行。
Almere、Dordrecht、Heerlen和Tilburg四座城市在一年后也加入了试点。在Almere,去年有一个人被罚款。Tilburg和Heerlen目前尚未开出任何罚单,但Tilburg已有七份报告等待检察院处理。在Dordrecht,有一名男子对执法人员实施了性骚扰,该案件目前仍在警方处理中。
执法难的核心在于法律条文的严苛限制。鹿特丹市议员Pascal Lansink-Bastemeijer直言不讳地指出了制度设计的缺陷。
他解释道:“我们的特别监督员必须亲眼目睹同一人实施三次街头性骚扰,才被允许开具官方报告。如果只有两次目击记录,虽然那依然是骚扰,但我们却无权惩罚。”
此外,法律还要求骚扰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侵入性、令人恐惧和具有威胁性”以及“带有性暗示”的双重特征,这使得执法人员在实际操作中束手束脚。
尽管效果不佳,各市镇仍希望继续这项试点。乌得勒支市发言人表示:“我们要传递一个清晰的信号:这里绝不容忍这种行为。我们永远不会接受这一点。”
不过,越来越多的市政官员开始呼吁修法。Lansink-Bastemeijer强调:“在我看来,现行的法律给了施暴者太多的回旋余地。我更倾向于把主动权交给受害者,降低执法门槛,让我们能够更快地进行惩罚。”
Heerlen市则给出了更为务实的评价:“仅靠执法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但在必要时,它仍然是一件有用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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