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议会一院(上院)13日通过器官捐献“推定同意”法案。该法案生效后,除了明确表示拒绝捐献者,18岁以上荷兰公民均被推定为器官捐献者。该法案旨在提高器官移植率,挽救更多生命。
目前,荷兰器官捐献实行“推定拒绝”制度,如公民生前不曾明确意愿,则离世后由家属决定是否捐献其器官。据荷兰卫生部门统计,目前只有40%的荷兰人就是否捐献器官表明意愿;未表明意愿者离世时,他们的家属大多不同意捐献死者器官。
根据新规,18岁以上荷兰公民将收到询问器官捐献意愿的政府信函,回函表示同意、无回函明示意愿,均被政府视为同意捐献器官,并被录入官方注册系统。公民可在注册系统说明同意捐献哪些器官,或指定他人为其做决定,也可随时更改意愿。如公民没在官方注册系统主动表明意愿,但是以其他方式明确表示不同意捐献器官,则家属可凭相关证明文件反对政府将其推定为器官捐献者。
这项法案已于2016年由荷兰议会二院(下院)通过。据荷兰媒体报道,法案实施细则仍在制订中,预计2020年7月生效。类似捐献法规已在西班牙、比利时、法国等国实行。
法国器官捐献新法:生前没有提出反对 死后默认同意捐赠
2017年1月1日起,法国器官捐献相关法案修订案正式施行,修订案重申了“推定同意”捐献器官的原则,并申明拒绝在死后捐献器官的成年人,除了可以填写“国家拒绝捐献器官”表格,通过邮件、信件形式发送,也可以在“全国拒绝捐献器官登记网站”上注册,或向亲属表达拒绝的意愿。
自2000年法国卫生部公布第一个移植计划以来,器官捐献和移植数量都有很大提高。据2013年的一项民意调查,近80%的法国人愿意在死后捐献自己的器官。
本文转自|欧时大参 微信ID|oushi1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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