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国门,来到荷兰,不同的华人有不同的生活,但每个人一定都会有同样的困扰;
比如,要不要留下; 比如,要不要入籍;
对于常年在荷兰学习、工作、生活的华裔们而言,
入籍,意味着放弃了中国国籍; 那样的话,回国将变得异常麻烦;
毕竟咱祖国麻麻目前还不承认双国籍…
然而到了近几年,尽管“双国籍的大门”依旧紧闭,但各地的利好政策纷纷向海外华人招手:
从“中国PR”松绑; 到“中国工签”开放;
再到这几天,北京传来了一个“好消息”:
加入外籍者, 中国国籍或将可以继续保留?!
这到底是咋回事儿呢?
政委:取得国外国籍 ≠ 不爱国!
最近,中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正在热火如荼地召开着,这个大家应该都知道吧…
虽然看起来,这个会议好像离咱们有点远,
但其中有一个议案, 深深影响着每一个华人的未来!
那便是由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提出的,
修改《国籍法》第九条的建议!
那么,《国籍法》第九条,到底是什么?
来来来~给大家搬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其中针对第九条,朱征夫建议修改为:
如果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之后,不主动申请放弃中国国籍,
则中国只承认该公民中国国籍, 对其外国国籍不予承认。
朱征夫认为,
当年制定《国籍法》第九条的时候,我们国家的实力还比较弱;
然而今时不同往日!
“
世界范围内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都在争夺人才和资源,国籍已经成为了争夺人才资源的重要手段;
自动丧失国籍,把人才让给别的国家,这并不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 ”
“很多中国人取得外国国籍,并非对祖国没有感情,可能是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
“不能把取得外国国籍和不爱国划等号!”
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不由地瞪大了眼睛,
这…这…这, 是要把“双国籍问题”提上议程的节奏么?!
但不得不说的是,
一旦这个提案被通过, 那对于所有在荷华人而言, 无疑是极大的福音!
因为有不少入了荷兰籍的父母,
为了下一代能得到更优质的教育资源来到荷兰,但又放心不下国内年迈的长辈;
有不少入了荷籍的商人,
想更自由灵活地做生意,回国生活、办事却又困难重重;
有不少入了荷兰籍的老人,
早年来到荷兰闯荡,老了就想落叶归根,告老怀乡,但回去的路,走起来并不轻松;
不过从目前看来,修改《国籍法》第九条还只是一个建议而已,各方没有过多的解释,更没有明确的实施;
可仅仅是这样,这条建议像一个炸弹一样,炸开了网友的讨论群:
既爱国何必加入其他国籍!!!!
既然是外籍就应该爱外国,否则你真的是不忠不孝不知恩义的混蛋了
我就想知道入籍时候是不是需要宣誓效忠?难道准备言而无信,身在曹营心在汉?宣誓之时已经决定了要么不忠,要么无信,势难两全啊
不能说混上外国国籍的都不爱国,但真正爱国的绝不抛弃中国籍。
你可以申请绿卡(永久居住证),享受有关国家的待遇。但如申请加入别国,不能再保留你的中国国籍。这是原则问题,没有商量的余地。
首先是肯定不爱国了,才加入其它国籍,如果爱国会加入他国?别给自己找借口
拥有双重国籍的某些人是两面讨好,两面取巧,在外国你们享受外国的福利,回到中国你们你们摇身一变,又成了中国人,要分享国人的劳动成果。你们是否真的爱中国,我不知道,但你们却是实实在在巧取我们本来不多的蛋糕,你们这不叫爱国,是投机。
用*****B:
“厌则走、喜则留,道不同不相为谋”。可以,但不能一仆二主。
剩*****妮:
取得了外国国籍,相当于自愿放弃了中国国籍。谁也没有说失去中国国籍,就不爱国了啊!我们那么多国外华侨,绝大部分都是爱国的。
哈********0:
“拿了外国国籍我还是爱国的啊,我身在曹营心在汉啊!有那么多海外华侨给国内捐了多少钱和物资…
人家不爱国干嘛要这样做?”
明****博:
这是原则问题,没有什么好商量的!那些明星拿了外国国籍,还赚中国的钱!
这不是跟我们抢夺资源吗!”
北上广均推出“回国优惠政策”, 祖国麻麻盼着海外华人回国发展!
不管怎么说,目前咱们国家还是不承认双国籍滴~
不过吼,人才的流失,确实已经引起了政府的强烈重视;不然这几年,各地政府也不会频繁推出各种,
“吸引人才回国的优惠政策”啦!
其实从2016年年初开始,有关外籍华人回国的政策就不断开放,各地纷纷推出利好政策,
为吸引、留住海外人才创造更好条件~
北京
2016年3月1号起,
“帝都”北京率先推出新的出入境政策~
整个20项的出入境政策里,最引人注意的就是下面这个啦~~↓ ↓
加入荷兰国籍的华人博士们,你们只要符合下面两点要求:
就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啦!!
而且除此之外,
只要符合条件的,都有资格申请中国永居哦!
这样一来,回国生活、工作神马的,
SO EASY !
广东
北京的新政刚落地没多久,广东也推出了
“广东公安机关实施促进广东自贸区建设和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的16项出入境政策措施”…
这16项新规里,和咱们荷兰华人最息息相关的一条,当属这个:
在广东出生或原户籍为广东的外籍华人回国, 可申请5年内多次出入境签证!!!
办过回国签证的童鞋们都知道,以往申请中国签证,
最长签证时间只有一年…
然而这个新规出台之后,如果你的原籍是广东,那么此后你再申请回国签证的时候,
不仅签证时间变长, 签证申请的手续也会简化!
此外,16项新规中有许多突破和创新,譬如:
上海
北京、广东相继实施有利于外籍华人的出入境新规之后,
“魔都”也按耐不住,发布了“新十条”……
(有兴趣的亲们可以上“中国侨网”了解更多更全的“新十条”政策)
整个“新十条”简单总结下来,有这么几个亮点:
如果你是荷兰籍华人,你有博士学历,可直接申请在华永居。
如你是荷兰籍华人,你没有博士学历,但在“双自”区内或“双创”示范基地内单位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可直接申请在华永居。
如果你是荷兰籍华人,想投资移民中国也是可以的~
以前要投200万美元,现在100万美元就ok了~
喏~你们看~
看着外籍华人这么多年来想法设法争取回国的机会,看着祖国麻麻拼命想要拥抱外籍人才的样子,
也是很让人感动呢~
其实现如今,咱们国家的综合国力在不断强大,国家发展也在日益壮大,国人入外籍的现象虽说不少,
但也有许多已加入外籍的华人, 正在考虑恢复原本的中国国籍!
曾有人说,
中国绿卡, 是全世界最难拿的绿卡!
这样的传闻也一度吓坏了想恢复中国籍的外籍华人…
但最近有一位小哥亲测:
想做回中国人, 其实并没有那么难!
只要你有足够多多多多的耐心, 早晚变回中国人!
小哥表示,想做回中国人,大致两个步骤:
准备材料,申请恢复中国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规定,申请人需要准备好以下材料:
前往出入境管理处,提交材料
带着以上材料,前往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填写《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并提交
要求恢复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等等等…
接下来你要做的事情,就是“等”!
据小哥的经验表示,在北京办理的话,
等待时间大概要24个月…
在广东的话,
大概需要6-7个月;
注销你的荷兰国籍
等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后,如果复籍申请通过了的话,你会收到一张
“中国人民共和国复籍证书”的复印件;
带着这张复印件和荷兰护照去做翻译公证;
最后再把包括复籍证书的公证在内的所有退籍材料,寄到荷兰移民局;
两周后会收到“退籍申请已批准”的邮件,并要求你将
“荷兰护照”和“公民证明”寄到移民局…
带着你的荷兰退籍证明,再去出入境管理处国籍事务窗口完成最终的确认手续,
然后,你就又恢复中国国籍啦!
当然,如果上面说的双国籍法通过的话,
荷兰国籍也就不用退啦! 是不是棒棒的!
最后的最后:
出国,并不是不爱国; 加入外国国籍,也不是“忘本”的表现;
科技的进步,交通的便利,国家的发展, 都成就了人才的流动;
无论在哪里, 人才,永远都是国家的骄傲和财富!
希望这项提案的正式通过、实施之日, 能够早一点到来!
本文转自|微悉尼 微信ID|wesyd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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