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 菌儿看到一个帖子 讲世界上最奇葩的法律
先带大家来看看
瑞士:晚上十点以后不能冲马桶, 因为政府认为相比起“气味”,冲水的噪声更不能接受。所以大家去瑞士,晚上别吃太多,早点睡觉。
梵蒂冈:严禁离婚。因为全国也就不到600人,女子只有可怜的三十多人,大部分还是修女。而男性也大部分是神职人员。所以别说离婚了,其实他们连结婚也没有。
英国:禁止在议会大厦死亡,因为那儿曾经是王宫。不过现在这条法律已废止。另外,“穿盔甲进入议会大厦”也是违法。
日本:在日本,体重是受法律管制的。四十岁以上的男性腰围要小于80cm,女性要小于90cm。如果超过这个标准,可能会面临强制减肥,甚至被“炒鱿鱼”。
新加坡: 不能嚼口香糖。但是用以戒烟的尼古丁口香糖是可以的,也必须要医生处方。
澳大利亚:在维多利亚州,只有专业人士才有权更换灯泡。如果你自己换,那就罚款咯。
文莱、印尼和马来西亚:部分公共场所禁止吃榴莲!毕竟这东西爱的人爱之如命,恨的人恨之入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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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coffee shop并不是我们常说的cafe 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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