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橙小事 于 2016-4-3 11:22 编辑
竖立在阿姆斯特丹多处街头的地标字样“I amsterdam”是游客们到此一游的经典取景地,就在4月1日早晨,它一改往日的红白色调,披上了彩虹色的外衣哦!
彩虹色寓意对非异性恋的包容,而4月1日,正是对于非异性婚姻在荷兰受到平等对待的15周年纪念日。在2001年,荷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接受同性婚姻的国家,2001年的4月1日,阿姆斯特丹市长Job Cohen见证了三对男情侣和一对女情侣步入婚姻的殿堂。
彩虹的“I amsterdam”将会持续至四月下旬,在七月的同性恋游行里,将会重新启用彩虹字。
有机会前往阿姆的朋友,不妨抽时间再去“到此一游”拍照留影哦!
编辑:Xinyi
(荷兰生活网独家编译;新闻来源:Dutchnews;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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