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Den Bosch法庭审讯Helmond的一家餐馆东主夫妇剥削员工个案,认为罪名成立,但是,只对45岁男东主判罚社会服务160小时,其42岁的太太社会服务60小时,另外入狱两个月,缓期执行。
对男东主的刑罚重,是因为他被指从受害人的银行账户中私自提取了12000欧元。案发在2011年10月至2012年11月间。
此事荷兰一网先前有所报道。
先前的报道说,在Helmond一家中餐馆的东主夫妇,被指剥削一名从中国大陆引进的厨师,可能被处罚做社会服务以及缓刑的监禁。
这名厨师称,他是被45岁的东主以优惠的劳工条件欺骗前来荷兰为其工作的,但是,他每星期必须工作60个小时,得到的报酬是每月500欧元。此外,这名厨师被规定,未经允许不可以走出居住的地方,否则就会响起警钟。因此,这名厨师来荷之后,一直处于与社会孤立的状态当中。
每月给他的500欧元,也不全是到手,部分以现金支付,部分转入银行户口;但是,这个银行户口也不保险,因为老板可以私自取钱,已经取走了户口中的12000欧元。
这名中国厨师离开自己的家庭,来荷后一直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工作。检察官说,老板明显是以欺骗的手法,对这名厨师进行剥削,这是一种现代奴隶制的表现。
检察部要求判罚社会和服务220小时和120小时。
不过,法庭最后予以轻判。法庭认为,东主应该知道荷兰的法律,因为这名东主两岁就来到荷兰居住,接受过高等教育,在大学学习过经济课程,没有毕业,1997年从父亲手中接手餐馆经营。
在法庭上,这名东主没有悔意,认为自己的行为在荷兰中餐业中很普通。
厨师的律师认为刑罚太轻,要求补偿当事人损失3万至4万欧元,但是,没有被法庭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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