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荷兰媒体报道,近日,荷兰阿姆斯特丹Nieuw-West地区的一位前房主因未履行房屋销售合同条款,被法院判决向买家支付近7万欧元的赔偿金。尽管该房主声称自己"不理解合同内容",但法院驳回了她的辩解。
这处房产于2024年2月16日以47万欧元的价格售出,双方约定的交房日期为2024年6月3日。然而,5月初,卖家提出推迟交房,但遭到买家拒绝。到了约定的交房日,卖家未在公证处露面,买家随即提起紧急诉讼。法院于7月中旬裁定卖家必须腾空房屋,并于8月1日强制执行。
由于交房延迟,买家产生了额外费用,包括临时住房、搬家费用和仓储费用等。此外,买家还更换了门锁并修理了损坏的供暖系统。据估算,买家的总经济损失约为2.2万欧元。根据合同条款,卖家需支付每日房价0.3%的违约金,共计49天,总额为6.9万欧元。
在法庭上,这位前房主辩称,她是受到亲戚的女婿的胁迫才出售房产的。她表示自己年事已高,荷兰语不流利,且不了解未能完成交易的法律后果。然而,法院认为,如果她对合同内容不理解,应该寻求专业帮助,而不是以此为理由逃避责任。
法院强调,房地产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旨在激励双方履行合同,并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法院支持了6.9万欧元的违约金判决,但驳回了买家另外提出的2.2万欧元损害赔偿请求。法院指出,违约金已涵盖损失赔偿,旨在避免因实际损失产生进一步纠纷;此外,卖家还需支付约5500欧元的法律费用。
信息来源:nltimes.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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