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荷兰媒体报道,荷兰住房部长Elanor Boekholt-O'Sullivan已向荷兰众议院提交一项新的法案,拟允许在自住房内出租房间的房主,与租客签订最长5年的临时租赁合同,其中包括9个月的试住(试租)期。政府希望通过这一措施,鼓励更多房主将家中的空余房间出租。
根据提案,未来房东在某些情况下也将更容易终止租赁关系。例如,当房主出售房屋或去世时,可以结束租约;而如果出租房间的是租客本人(即转租房间),当其搬离现住房时,也可以依法终止与次承租人的租赁协议。
目前,荷兰法律已经允许部分特定群体签订临时租赁合同,例如从其他城市搬来求学的学生。不过,住房部长表示,不少房主会在现行9个月试住期结束后立即终止租约,因为他们担心一旦继续出租,就可能被迫签订无限期租赁合同。
荷兰住房部表示,事实上,如果能够提供更灵活的租赁规定,许多房主其实愿意将房间出租更长时间。根据住房部的调查研究,目前约有三分之一的荷兰家庭拥有适合出租的空余房间,约8%的家庭正考虑成为“房东同住出租”(Hospitaverhuur)房东。
政府估计,这项立法改革有望在无需新建住宅的情况下,为全国新增最多约10万个居住空间,进一步缓解荷兰住房短缺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这项新规定仅适用于“房东同住出租”模式,即房东与租客共同居住在同一套住宅内,并共享厨房、卫生间或房屋入口等基本生活设施。
对于独立出租的住宅、公寓或整套房屋,本次法案并不适用,相关租赁仍将按照现行法律执行。
据了解,这项改革最初由前几届政府提出,目前已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如果法案顺利获得议会通过,新规定预计将于明年年初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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