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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检察院:“苏里南洗钱7500万欧元”,涉及中国银行(香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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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检察院:“苏里南洗钱7500万欧元”,涉及中国银行(香港)公司

123abcd 发表于 2019-11-8 09:50:42 浏览:  19557 回复:  0 [显示全部楼层] 复制链接
荷兰电讯报(De Telegraaf)11月5日消息 荷兰司法部门正在调查苏里南银行(De Surinaamsche Bank,DSB)、Finabank和Hakrinbank银行以及五家苏里南货币兑换处可能对7500万欧元的洗钱行为。荷兰公共检察机关(OM)拒绝将2018年4月在史基浦(Schiphol)机场缴获的1950万欧元现金退还给苏里南。这笔钱由中国银行(香港)公司(中银香港)通过飞机运到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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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史基浦法院就这一重大洗钱案件举行首次听证会。北荷兰省检察院要求没收去年4月截获的1950万欧元,因为大部分钱都无法证明合法来源。检察院并且仍在调查这些钞票,试图从中发现罪犯的DNA或指纹。苏里南则要求归还这些现金。

电讯报报道称,苏里南通过中银香港向荷兰运出了1950万欧元的现金,这是苏里南不到六个月内从中国寄往荷兰的第五笔钱。由于海关发现包装方法、面额类型和数据报告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因此将截获的巨款转给了荷兰金融情报和调查局(FIOD)。

一名检察机关官员在法庭上解释说,将金钱运往其他国家是掩盖金钱犯罪根源的一种广泛做法。犯罪组织找到并滥用了银行之间合法货币传输系统的方法。

根据苏里南金融机构的说法,苏里南拥有“现金经济”,游客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这可以解释为向荷兰提供大量现金的原因。检察机关指出,尽管确实存在支付现金的情况,但游客很少或从来不付500欧元面值的现金,从苏里南寄出的钱数增加与该国的经济发展不符。近年来,苏里南国民生产总值已大大下降。检察机关因此得出结论,这笔钱必然出自其他地方。

令人惊讶的是,苏里南最初将大笔款项直接发到荷兰央行(DNB),2013年之后,改为通过中国银行在香港的机构发送。检察机关解释,这可能是因为2013年1月,苏里南中央银行收到了荷兰央行的邮件,后者指其有责任向洗钱监督机构“金融情报局“(FIU)报告。2013年3月之后,苏里南通过中国香港汇款的行为引起司法部门的怀疑,因为这没有任何理由。

北荷兰省检察院调查了这笔1950万欧元的来源,发现通过苏里南中央银行控制下的经批准的兑换处或者其他兑换机构两个月内存入了超过1200万欧元的现金,完全不清楚这些钱从何而来。一个名为Oemapersad S.的人甚至两天内向银行存入了100万欧元。

美国外交部发布的《 2018年国际麻醉品管制战略报告》警告说,在苏里南洗钱很容易,特别是通过货币兑换处。

转载自联合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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