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荷兰媒体报道,近日欧洲人权法院(European Court Of Human Rights)表示,各国可以强制其公民接种新冠疫苗,前提是他们得出结论认为这对公共健康是必要的。
斯特拉斯堡(Straatsburg )法院就适用于捷克共和国的疫苗接种义务做出了裁决,当地儿童必须接种预防九种疾病的疫苗;拒绝的父母将面临罚款,有时甚至他们的孩子无法正常上幼儿园。
人权法院指出,原则上,人们有权尊重个人家庭生活,但是各国有很大的范围来评估是否有必要在这一点上限制这项权利。结论是,捷克的做法仍在这一范围内。
根据法院的说法,接种疫苗的义务可能被认为是儿童福利的必要条件,并且这必须是决定因素。这项措施也不会造成负担过重,后果不成比例。例如,儿童不能在没有注射疫苗的情况下上幼儿园,但是他们仍然可以上小学。
人权专家Nicolas Hervieu认为,这一裁决对预防冠状病毒的疫苗接种计划很重要。根据法国律师的说法,法院为可能的强制性疫苗接种创造了空间。他指出,法院认可这样的原则,可以要求健康风险较小的人接种疫苗,以保护弱势群体。法国和其他国家也同样密切关注这类司法程序。
欧洲人权法院监督的《欧洲人权公约》,此项裁决适用于包括荷兰在内的所有签署国。之前内阁一直表示,市民接种新冠疫苗必须保持自愿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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